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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局藥師工作日常大公開
發佈時間:2019-08-02
助理藥師、藥師在執業藥師的指導下承擔藥學服務工作,在藥品門市工作的執業藥師或藥師的具體工作內容有以下幾項。
1.藥品銷售:
根據顧客需求向其提供健康及藥品資訊,指導、説明顧客正確選購非處方藥品進行自我藥療。憑處方銷售的藥品,應依據處方制度對處方進行審查,對有配伍禁忌或超劑量的處方應當拒絕調配和銷售。必要時需經醫師對處方更正或重新簽字,方可進行調配、銷售,並按規定做好處方藥品記錄。已經調配的處方按規定留存2年備查。
2.商品管理:
藥師負責門市商品進貨的品質驗收、養護工作,負責近效期藥品的跟蹤管理,按公司要求做好各類銷售紀錄表格。

3.處理品質問題:
品質問題包括商品品質事故及顧客投訴兩類。藥師負責對門市商品品質進行處理,如包裝破損,資料、證件不全,下貨錯誤等問題及時上報商品品質部門或採購部、物流配送部,並跟蹤處理結果。及時處理工作中出現的顧客投訴並上報品質部門,對經營中的藥物嚴重不良反應和重大品質事故應及時上報商品品質部門。
4.藥店佈局與分類管理:
將藥品與非藥品、處方藥與非處方藥按銷售紀錄要求分類擺放,按規範要求在適當位置懸掛標示牌和警示語。
5.藥品知識培訓:
藥師負責對本店員工進行藥品知識培訓,掌握藥品最新資訊(品質資訊、新藥資訊)、療效、相互作用等,輔助員工理解與掌握相關藥品知識,指導其做好各區域的商品養護,提高員工的專業素質。
藥師須熟悉藥品性能,掌握專業知識和技能,提供用藥諮詢與資訊,指導合理用藥,開展治療藥物的監測及藥品療效的評價,保證藥品品質合格,患者用藥安全,嚴禁推銷藥品。參加培訓和繼續教育,參與社區衛生保健活動。
(撰文者:眼球行銷Moll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