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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局營運管理三部曲(下)
發佈時間:2019-08-07
不同的門市禁止事項不完全相同,在此僅以某企業為例,呈現的是一般通用性的禁止事項。
(1)不得索取或收受業務相關聯單位的任何利益,包括金錢、禮物、貸款、費用、報酬、受雇工作、合約、優待等。
(2)不得私自與供應商或其他業務關聯單位接洽任何業務。
(3)不得通過偽造檔或提供虛假會計記錄的形式欺騙公司。
(4)未經公司批准或授權,不得將門市的資金、設備、固定資產等擅自移用或借出。
(5)上班期間不准在門市內吸煙、吃零食,不得做與工作無關的事。
(6)對持有的涉密文件,須妥善保管並不得對外提供。
(7)不得在店內會客或打私人電話。
(8)不得在店內私自兜售或贈送任何商品。
(9)不得私用、私吃、私分店內商品或贈品。

(10)不得有與顧客頂撞、吵架等不禮貌行為。
(11)管理人員不得在顧客面前斥責員工,員工間加強團結,不得在賣場發生爭執。
(12)工作期間不得擅自離崗,如有事外出必須向當班負責人請假,當班負責人如需外出,需向指定員工授權,並說明外出原因及時間。
(13)不得在工作時間購物,非工作時間在店內購買商品須由同事代為結帳。
(14)不得帶與門市同類的商品入店,特殊情況必須有相關證據(如所購物品必須由當班負責人核實後在小票上簽名,且不得存放到第二天)。
(15)不得將私人物品存放在門市銷售區內(如賣場貨架上等)。
(撰文者:眼球行銷Molly)
